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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博会城市最佳实验区参展案例遴选程序分为推荐、初选、审定、征集、复选,并由遴选委员会根据遴选结果,向组织者推荐参展案例。
1.推荐
推荐分为组织者推荐、城市自荐两种方式。组织者推荐是指上海世博会组织者根据遴选标准,将收集获得的城市最佳实践案例向遴选委员会推荐;城市自荐是指各城市等将本地区符合遴选标准的最佳城市最佳实践案例,向遴选委员会进行推荐。
案例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31日。
2.初选
所有城市最佳实践案例将在第一次遴选委员会会议结束后,由遴选委员会委员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初选。
初选结果由秘书处于2007年8月31日前报上海世博会组织者。
3.审定
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在确定初选结果后,将对结果进行整理并提交第二次遴选委员会做会议审定,会议最后还将确认入围的参展案例名单。
4.征集
由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向入围的城市最佳实践案例的所在城市发出《上海世博会城市最佳实践区参展方案征集书》,并抄送该城市所在国的展区总代表或政府主管部门,由其负责协调其国家参展和城市参展的相关问题。
5.复选
遴选委员会秘书处在完成应征方案的收集、整理后,将全部应征方案提交第三次遴选委员会会议审定。第三次遴选委员会会议对参加方案应征的城市及其展示项目进行复选,并将复选结果提交上海世博会组织者确定。上海世博会组织者向经过确定的入选参展城市发出参展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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